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,根据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》,建立了活动督查制度,成立了督查组。督查组根据活动开展情况,制定了督查组工作方案,明确了工作任务、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等,并对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设立活动意见箱。督查组在17楼走廊设立活动意见箱,及时收集活动各阶段的意见和建议。
制定活动考核评议手册。为促进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,严格学习程序,督促和提高学习效果,督查组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研究,反复推敲,制定了《省残联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评议手册》,并及时印发给每位党员干部。
检查通报各阶段学习效果。督查组对每次集中学习活动进行检查,并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,现已印发通报3期,起到了很好的督促进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