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鼓励江西省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加大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力度,加快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,促进残疾人的就业和全面发展,近日,由江西省残联、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联合出台的《江西省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办法(试行)》(赣残联字【2022】43号)正式印发实施,同步启动2022年度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。
江西省扶持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(以下简称基地)是指经教育或人社主管部门批准设立,具备中、高等职业(技工)教育办学资质,在校在籍残疾学生数量达到一定规模,具备一定申报认定条件,积极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职业(技工)院校。基地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,由省残联、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每年第三季度向各设区市及省属职业(技工)院校发出申报通知,符合《办法》认定条件的院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向同级残联申报。经各级残联、教育、人社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核实小组赴实地考察核实,并根据在校在籍残疾学生人数、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等主要指标,提出核实意见和基地等级建议,将基地划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确认拟扶持名单后,由省残联理事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由省残联、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联合发文命名“江西省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”,统一加挂标志牌。
省残联对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每年给予一定资金的扶持,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残疾学生就业技能提升、困难残疾学生资助、无障碍设施改造和信息交流无障碍推进等与残疾学生生活、学习、就业有关的项目。扶持资金从省本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中列支。对已授牌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基地原则上连续扶持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