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省残联内部党员组织关系
接转的通知
豫残联直【2016】30号
机关各党支部、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(总支):
为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管理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经研究决定,制度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各党支部加强党员管理、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的一项基础工作,也是加强党员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。每位党员无论职位高低,都要编入党的支部,并参加组织生活。党员变更工作岗位或其他需要接转内部组织关系的,应在5天之内办理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,并填写《省残联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单》(见附件),转出党支部、转入党支部、机关党委各留存一份。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,没有组织委员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。
各党支部(总支)要高度重视,认真负责,相互配合,做好内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。
附:《省残联内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单》
2016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