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法院打民事官司要拿出证据,否则只有败诉。由于纠纷不同,当事人就要提供不同的证据。这些证据可作如下分类:
一、宅基地、土地使用权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,包括划拨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、土地使用权证书、土地承包责任书或土地租用证书,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移交土地的文件、乡以上人民政府发放的宅基地证明。
二、财产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,包括公证文书、争议财产的清单、调解书、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材料、不动产的产权证明、房屋示意图、实物照片、购置票据或凭证等;形成财产共有的证据,如共同建造、购置、投资的协议书等,对不宜分割的财产,应提供财产的价值证明材料。
三、人身伤害赔偿需要提供的证据,包括伤害时间、地点及在场见证人姓名、住址及其证言、医院病历、诊断书或法医鉴定书、医疗费单据、误工损失证明以及各类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;如有身体致残的,应提供医院的残疾证明或法医鉴定结论;受害人死亡,需对其抚养人偿付生活费用的,提供相关证明。
四、房屋拆迁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分两类,私房拆迁的,提供原住房所有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、房管部门仲裁的仲裁文书、双方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,有关批准修建许可证等;公房拆迁的,提供原租约或所有权证等。
五、借贷债务纠纷提供的证据,包括借贷合同或借据,口头借贷的提供见证人姓名,借贷财产清单、担保人、债务人、连带责任人和有关债务的证明材料。
六、婚姻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,包括婚姻关系证明、家庭财产清单、债权债务证据,双方与纠纷有关的证明或证据,以及经济状况等证明。
七、经济合同纠纷需提供的证据,包括合同文本、各种补充协议、产品质量证明、收发货凭证、收款凭证、付款凭证等;口头协议的,要提供证明人及其地址和联系方法。
八、继承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,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、被继承人生前财产清单及其债权债务的凭证、房产证明、遗嘱、遗赠抚养协议、有关的公证文件、财产的价值证明、继承人的名单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