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【用户须知】
-
一、本栏目仅用于和公众之间的交流,不用于公众互相之 间的交流,公众可就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进行咨询、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。
-
二、留言人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并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含有下列内容的留言不予发布和答复:
1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、法规;
2、含有造谣、诽谤、攻击他人内容的;
3、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;
-
三、有关领导信箱类事项,请点击"领导信箱"直接提出咨询;政务频道中列出的其他常见问题,请直接拨打电话咨询(0371-60856000 )。
-
四、所提交留言均经审核后发布,本栏目拥有发布、编辑、删除网上留言的权利,凡不符合本须知规定 的留言将予以删除;
-
五、本站内所填项带"*"为必填项,请确保所填项真实有效。
-
六、对我们认为需要答复的留言,本栏目将视留言的具体内容,本站将在十个工作日内采取不同的方式 进行答复,因此请留言者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。对我们认为不需答复的留言,将转交有关部门作为工作参考 ,以进一步改进工作。
-
七、凡在本栏目留言,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。
|